(文/杨浩然 图/施楠)1月6日下午,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文贤庆研究员应邀为学院师生做了题为“道德规范性的现象学视角”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赵冰副院长主持,我院部分青年教师和伦理学专业全体硕士研究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聆听报告。
报告中,文贤庆老师分别以德拉蒙德、列维纳斯、海德格尔三位思想家为切入点,从现象学视角分析了道德规范性问题。首先,文老师从康德式和胡塞尔式两种现象学径路的对比出发,分析了德拉蒙德的人格主义,指出了德拉蒙德的人格主义的问题;其次,以列维纳斯的“他人”立场为出发点,分析了列维纳斯的道德规范性的现象学展开,指出了列维纳斯的道德规范性解释面临的问题;最后,以海德格尔的本真性自我为着眼点,分析了海德格尔的道德规范性的现象学展开,指出了海德格尔的道德规范性解释面临的问题。
报告结束后,伦理学硕士点负责人王艳教授对文贤庆老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此次报告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拓展了学院师生的学术视野,又加深了对伦理学基础理论问题的理解,为同学们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