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关于做好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定于本学期第4周至第15周举办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  长:陈孔祥

副校长:梁齐军

指导教师:姚宏志

班主任:周  楠   

    二、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尚未接受党校培训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生(共计39人)

    2013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8

    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8

    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

    研究生(共计15人)

研究生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由各研究生辅导员商量决定。

总计54

    三、时间安排

    4周至第5周(9月30日—10月11日):招生,报学校党校备案;

    第6周至第13周(10月12日—12月6日):举行开学典礼,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第14周至第15周(12月7日—12月20日):统一考试,总结交流,结业颁证。

    四、培训任务

    1.分党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组织部〔2013〕37号)的规定和《入党培训教材》的内容,认真制定教学和实践活动计划,落实完成好教学和实践活动任务。

    2.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教育。

    3.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做到理论联系实践。

    4.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分党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分党校工作,加强对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分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名额(含研究生),组织招生,切实把好质量关。本学期在外实习(实践)一个月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本期培训。

 2.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切实通知到位、保证学员出勤率,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学生党支部于10月8日(星期中午12:00之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报送政治学院团委办公室周楠老师处。

联系人:周  楠

联系电话:05535910527

电子信箱:ZhouNan1209@163.com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十

 

 

点击: 时间:2015-09-30 编辑:周楠  预审:boda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