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关于做好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定于本学期第4周至第15周举办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 长:陈孔祥
副校长:梁齐军
指导教师:姚宏志
班主任:周 楠
二、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尚未接受党校培训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生(共计39人)
2013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8人
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8人
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人
研究生(共计15人)
研究生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由各研究生辅导员商量决定。
总计54人
三、时间安排
第4周至第5周(9月30日—10月11日):招生,报学校党校备案;
第6周至第13周(10月12日—12月6日):举行开学典礼,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第14周至第15周(12月7日—12月20日):统一考试,总结交流,结业颁证。
四、培训任务
1.分党校将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组织部〔2013〕37号)的规定和《入党培训教材》的内容,认真制定教学和实践活动计划,落实完成好教学和实践活动任务。
2.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教育。
3.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做到理论联系实践。
4.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分党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分党校工作,加强对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分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名额(含研究生),组织招生,切实把好质量关。本学期在外实习(实践)一个月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本期培训。
2.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切实通知到位、保证学员出勤率,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学生党支部于10月8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报送政治学院团委办公室周楠老师处。
联系人:周 楠
联系电话:05535910527
电子信箱:ZhouNan1209@163.com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