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编辑:汤小宾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工会委员会会议是学院分工会议事的重要途径,是集思广益的有效手段,为保障会议的规范性,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参会人员:院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分工会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三、工会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讨论的事项主要有分工会本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四、讨论研究的事项主要有:
1、委员会的审批,工会委员的增补与补选。
2、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3、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审查工作。
4、工会先进集体与积极分子的评选与审批。
5、其它需要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等
工会委员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所有会议一般均有工会宣传委员负责记录。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202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