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第九届党代会第四次年会将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根据学校《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代表大会代表增选和补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党代表补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补选代表14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代表补选程序和步骤
(一)代表联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按照本届党代会名额分配原则与分配人数,确定缺额人数或需要补选的人数,提交学校党委审定。其中新任的学校党委常委,由学校党委作为学校党代表候选人提名到机关选举单位。
(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需要补选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以及代表的选举三个阶段,完成缺额代表的补选工作,具体程序是:
1、党支部(党小组)推荐(11月中旬)。相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代表大会代表增选和补选实施细则(试行)》,将终止或停止资格的代表、补选代表名额通报给全体党员,并按照党代表条件,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院级党组织遴选(11月中下旬)。相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或委员扩大会),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和补选代表条件,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提出补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征求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意见。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26日前)。相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或委员扩大会),根据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反馈意见情况,酝酿确定补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将补选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等情况的书面报告和《补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4、正式选举代表(12月15日前)。经校党委审查原则同意的补选党代表候选人名单下发后,选举单位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正式代表产生后,选举单位填写《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并将补选代表选举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代表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校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经学校党委审查批准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三、补选代表条件和选举方式。参照学校《党代表增选和补选实施细则(试行)》(师发〔2010〕61号))
四、几点要求
(一)党代表的补选是召开党代会年会的基础性工作。相关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院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做好党代表的补选工作。
(二)相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和学校关于党代会常任制等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对党代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
(三)广大党员要本着对党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对照党代表的条件,真正把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推荐出来,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
附件:
1、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补选名额分配表
2、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