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2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人员构成包括:
组长:傅绪中 姚宏志
成员:高正礼 梁齐军 汪盛玉 彭启福 王习胜 胡安全 干成俊
路丙辉 余在海 陶永华 王 艳 余亚斐 李祥兴 郭 理
张 磊 陶娴静
二、评审原则
(一)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助教、助研、助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二)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评选。评选时主要依据学位点研究生人数和申报情况予以评审。
1.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实践技能。原则上应参加过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同等条件下,获奖等级高者优先评选。
2.学术学位研究生突出科研能力和综合表现。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申请:
1.欠缴学费者(本年度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除外);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考试作弊者;
5.人事档案该转入但未转入我校者;
6.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三)办理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间停发学业奖学金;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停发学业奖学金。
(四)获得2020年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不再参评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五)每项科研成果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时,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审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三方面进行评选,测评总分为100分。如果测评总分相同则按照科研成果与所学专业相关性优先排序。
(一)现实表现(20分)
现实表现由辅导员组织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思想品德、日常表现以及获奖情况等。测评小组人员构成应具有代表性,分专业类别进行测评。
1.日常表现(15分):主要针对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活动出勤率、到课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评分。其中,辅导员打分占总分的40%,测评小组打分占总分的60%。
2.突出表现(5分):主要针对研究生获奖情况进行评分。获奖情况按照等级划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市级)和院级。其中国家级5分,省级3分,校级(市级)2分,院级1分。
(二)学业成绩(20分)
2019-2020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计20分,任何一门课程低于80分者不可申请一等奖学金,计15分。
(三)科研成果(60分)
1.参评论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为第一作者。
(2)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产权单位。
(3)论文内容与本人所学专业紧密相关。
(4)期刊论文不少于3000字,报纸论文不少于1500字。
(5)会议综述、人物传记、新闻报道等不予参评。
2.参评论文以公开出版的纸质期刊为准,且在学院评审前已经正式出刊,或者在中国知网能够查阅该文电子版。
3.参评论文按发表期刊的级别折算成分值,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级别 |
论文发表期刊 |
分值 |
一级 |
被A&HC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或《安徽师范大学一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目录》(见校科字〔2010〕4号) |
400 |
二级 |
《安徽师范大学二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目录》(见校科字〔2010〕4号) |
200 |
三级 |
被CSCD、CSSCI收录;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
80 |
四级 |
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或CSSCI扩展版收录 |
50 |
五级 |
省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省级报纸、综合性或专业性学术期刊、教育部公布的本科大学或学院学报 |
15 |
六级 |
地市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职业学院学报、专科学校学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等 |
5 |
4.若参评论文符合多个级别,按最高分值计算。
5.参评论文有两个及以上作者的,第一作者按总分值70%计算,其他作者不计分值;本人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参评论文按全值计算。
6.已被用于研究学业奖学金评选的论文,不再参评。
7.主持校级科研项目加5分,厅级项目加10分,省级项目加20分。项目需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申报单位。
8.若科研成果得分超过60分,则得分最高者按一定比例(保留小数点后1位)折算为60分,其他研究生按同比例折算。
9.申请者若存在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五、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金额(博士) |
金额(硕士) |
2020级 |
二等 |
100% |
8000元 |
5000元 |
2019级 |
一等 |
40% |
10000元 |
7000元 |
二等 |
60% |
8000元 |
5000元 |
2018级 |
一等 |
20% |
10000元 |
8000元 |
二等 |
30% |
8000元 |
6000元 |
三等 |
50% |
6000元 |
4000元 |
各专业按照比例测算获奖人数,如果实际获奖人数和学校下达指标有出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各专业如果没有符合一等奖学金申报条件者,名额将首先在一级学科内部调剂。
六、其他
1.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提交的申请表据实填写,同时提交本人指导教师审核、签名。所填写信息应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如有不实之处,取消申报资格。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