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各教研室:
《政治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办法,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治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1 :政治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规定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听课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师范大学听课制度》(校教字〔2011〕12号)文件精神,促进学院党政领导、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及时准确了解教学现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实施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辅导员集体听课制度。
1.听课人员:学院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辅导员。
2.听课安排
(1)听课人员分若干小组进行听课,小组成员2-3人,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听课表由教学办开学初安排提供。
(2)每个小组每学期听课一周,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4次。辅导员随机对所带班级进行跟班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
1.听课的基本要求
(1)听课时间根据教学办公室提供的学院课表执行。
(2)听课对象为本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和其他学院教师承担的本院学生的课程。以青年教师为重点,专业课和公共课相均衡。
(3) 听课应着重了解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注意教师的授课技术、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和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师表、师德、教态等;注意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教学现场周围的环境有否影响教学秩序;检查学生听课情况,如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听课效果以及课堂纪律等。
(4)每次听课至少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不得接打手机、收发短信,不得影响教师上课。
4.听课信息反馈与处理
(1)听课时,应认真记录、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安徽师范大学听课记录本》,对被听课教师上课的意见和建议于课后及时沟通。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以及重要或普遍问题,应及时向教学办公室反映。
(2)听课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小组统一将听课情况整理、汇总为文字材料,并连同所有小组成员听课记录本一起交至教学办公室。学院将定期组织召开听课信息反馈会。
(3)听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
(二) 调停课管理办法
根据校教字〔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师、学生应严格按照排定的课表上课,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教师因公、因私或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执行原定课程表,应严格履行调停课手续。
1.调、停课的相关要求
(1)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和新生开课第一周,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
(2)任课教师调课需由其他教师代课时,原则上应安排同一课程组的教师接替。
(3)学院严格控制调、停课的次数,年终汇总通报各教研室当年的调停课及补课情况,作为各类教学奖项评定和年度考评的参考指标。
(4)未经允许擅自调课、停课以及未按时补课者,一经查实,将按《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调、停课手续办理
(1)任课教师原则上(特殊情况除外)需提前一周办理调、停课手续。办理时须填写《调、停(补)课登记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开课学院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学办公室将学院审核通过的调停课信息及时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上,并通知到相关班级的学生。
(2)停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两周内主动与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确定补课时间和地点,并于补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任课教师遇突发不可抗力无法到课教学的,应立即向所在教研室和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告。教研室和教学办应及时安排相关教学事宜,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上报学院和教务处。
(三) 命题及试卷评阅规定
考试是教学工作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管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校教字〔2011〕55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课程考核方式与要求
(1)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制定课程考核计划,并在开学两周内,报教学办备案,作为期末考核依据。
(2)课程考核要贯穿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分平时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学生一学期旷课总计达到或超过1/5的,考勤成绩以零分计算,旷课总计达到或超过1/3的,不得参加本门课程期末考核。
课程期末考核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学院对采取非闭卷考试考核方式要进行审核,确保考核质量。
(3)任课教师学期初应告知学生本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要求,并按相关细则组织考核。各类考核原始材料应规范保存,以备查阅。
1.考试命题、命题质量检查与试卷(题)库建设
(1)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考核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试题分值比例要达到总分值的30%-50%。
(2) 试题要求难度适中,区分度好。题型多样(闭卷考试试题类型应不少于4种),知识覆盖面广,题量适宜,试题分值分布合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通识教育课程为90分钟)。
(3) 试卷卷面要符合“标准化试卷设计”要求。试卷的卷首按照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见试卷样式)制作。
(4) 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都必须同时提供A、B两套试卷,原则上要求两套试卷的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题型一致。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同时,原则上同一门课程连续两年内原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思政课无纸化考试需遵从相关计算机管理技术规定,每门课程考试试卷不少于12套。
(5) 命题教师将出好的考卷连同参考答案、《安徽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交教研室主任审定并签名后交至教学办,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命题质量检查组,对本院所有试卷再次进行审核,以确保考试试卷质量。
3.阅卷、成绩评定与记载
(1)阅卷教师按参考答案和阅卷要求规范阅卷。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2名(含2名)以上任课教师的课程原则上要统一阅卷。
(2) 记分要准确、工整。用阿拉伯数字记分,每小题和大题只写实得分,不写扣分,即不得出现“-5”、“-0.5”等。每大题题首分数不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大题中各小题写实得分,即可出现小数(小数不进位)。
(3)某一整题未动笔答题的,在该题上画一个大圆圈,大小要盖过该题所占页面的一半以上。
(4) 每份试卷要认真复核,不能出现漏评或漏统等现象。评阅过程中,如果大题题首原记分有误需要改动时,应将错误之处打“×”,并在该大题题首附近空白处另画方框,写上正确的分数并签名。
4.试卷分析、阅卷质量检查与存档
(1)考试课程要根据试卷分析要求、运用试卷分析软件(由教务处提供)进行试卷分析,完成试卷分析报告。
(2)任课教师按照试卷装订要求整理试卷及相关材料,并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
(3)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的院长为组长的阅卷质量检查组,在成绩正式提交前对本院试卷评阅及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阅卷中出现的错改漏改、错统漏统等不规范的阅卷行为和试卷材料提交不完整的情况,要求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课程考试阅卷及试卷整理情况检查汇总表》报教务处存档。
(4)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初,重缓考结束之后,对全部试卷进行个性化整理,将每个学生的试卷归类,建立学习档案,作为学生学业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附2:政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本科部分)
为推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鼓励教授、名师上讲台、进课堂,真正落实全员育人目标,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以评选表彰学院在本科教学各环节成绩突出者。
(一)本办法适用于政治学院所有在职教师。
(二)校教学督导团、院教学督导组拥有否决权。
(三)受学院教学表彰教师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获得职务晋升、各类教学奖项申报的资格。
(四)“课堂教学质量金奖”每学期评审一次,课堂教学得分以期末学生网上测评成绩为依据。专业课每学期设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每门课程设一名,以得分高低排序。获奖者由学院授予“课堂教学质量金奖”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学院对于在本科生教育实习、社会实践,论文大赛、从师技能大赛、创新实验计划、本科生优秀论文培育计划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颁发嘉奖令,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3:政治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全院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实现精英化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学分制下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4.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2.学术引导。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3.品德培养。导师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根据校院教学工作计划或节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本科生导师通过个别指导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3.开学初对新生举办专题讲座,宣传讲解学分制有关内容和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每学期在选课期间与辅导员一起及时回答学生有关选课的具体问题,指导学生按时完成选课。
4.本科生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5.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突出的思想情况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本科生导师的聘任与管理
1.拟聘导师人选由各教研室研究提出方案,报经学院领导组审核批准。低年级本科生导师由学院统一安排,三年级实行双向选择。
2.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聘期原则上为四年。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或学生根据合理需要申请更换导师,学院要及时启动更换导师的程序,一般按聘任程序进行。
3.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作为评选优秀教师、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4: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
教学实践是师范院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为加强对教学实践的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现就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可以巩固所学知识,并把知识应用于实践,它对于提高研究生的教学与研究能力,了解高校的教学规律,熟悉教学环节,适应毕业后的工作都起到重要作用。各专业指导教师和辅导员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教学实践主要是面向本科生,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协助《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任课教师指导二年级本科生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年小论文。主要形式包括集体讨论,专题辅导、答疑,论文修改、评阅等。学时17,第四学期进行。
2.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工作。主要形式包括专题讲授,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试卷,录入成绩等。学时视各门课程而定,2-4学期进行。
3.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期末监考工作。主要形式包括收发试卷、考场监考等。学时1,1-4学期进行。
(三)教学实践要求于第四学期期末前完成并进行考核。由学院主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统一领导,由教学实践的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硕士生的实际情况,会同学院拟定教学实践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教学实践的指导教师一般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指导教师须具体指导硕士研究生备课、审查教案、听试讲、随堂听课等教学实践内容,帮助解决教学中的问题。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实践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指导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五)教学实践完毕后,由指导教师对其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进行考核,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考核表》。
(六)硕士研究生入学前的教学活动不能代替教学实践,也不能作为教学实践评定成绩。
(七)对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学实践并曾担任过讲课任务的硕士研究生,持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经导师和学院领导批准,允许免修教学实践。本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可以将在职就读期间的教学工作作为研究生教学实践评定成绩。
附5:政治学院花津学术论坛实施办法
为了传递前沿学术知识,促进学科交流,拓展我院本科生、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开设花津学术论坛,制定本办法。
(一)论坛宗旨 撞击思维 拓宽视野 探索前沿 求实创新
(二)论坛形式 学术专题讲座、学术讨论会等。
(三)组织机构 政治学院主办;政治学院三大社团、研究生会承办。
(四)组织实施:
1.论坛邀请学院教授、博士,院外、校外专家学者主讲学术论坛系列讲座,每月两次;
2.学生社团负责论坛申请、宣传等具体工作;
3.学生社团和学生会组织并统计听讲的学生人数、年级和专业等基本情况,总结、报道等。设立专门邮箱用于收集与会学生针对讲座内容撰写的论文或心得体会,经审核通过后的文章将在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网站的专栏中进行发布;
4.院团委负责论坛活动的具体实施,每学期初制定论坛计划,学期末总结归档。
附件:政治学院花津学术论坛项目存档资料上报目录
(一)项目总结报告(书面及电子各一份)
包括本次“论坛”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组织过程介绍、实际参与听讲人数、创新内容、存在的问题、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等。
(二)宣传资料(书面及电子各一份)
1.前期的宣传文字资料、海报、节目单等;
2.后期的校级及以上的媒体报道。(校外媒体报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电子稿或书面稿)
(三)活动照片(3-6张)
要求:照片需包括宣传、接待、现场等环节,需要有主讲人、现场听众情况等具有代表性的。
(四)其他资料
注:1.“论坛”结束一周内,承办部门需进行“论坛”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以书面和电子的形式报送一份至院团委留档。
2.前三部分为必须上报资料,第四部分为备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