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暨政治学院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文件
[2015]12号
各党支部:
根据校师发[2015]19号文《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先进基层组织与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政治学院党委决定在学院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的推荐及政治学院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民主评议
1、各党支部要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按照学习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宣传教育等4流程的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上报的材料:《安徽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安徽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纸质版)和《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5月29日。
二、评选推荐
1、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学院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2、 评选条件
按照师发〔2014〕25号《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执行。
3、 推荐程序和要求
⑴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以来已获党内评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除有新的突出实绩外,本次不再重复推荐),学院共推荐8名人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支部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申报。5月29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⑵学院党委将按照评审程序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讨论、确定5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教师3名,学生2名)、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参加学校评选(未获学校表彰的推荐人选将由学院党委予以表彰)。6月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⑶各支部推荐人选事迹纸质材料(不超过1500字,使用A4纸)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和《推荐审批表》,请于5月29日下午5:00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表格参见师发〔2015〕19号文件附件)。
三、表彰奖励
6月中下旬,学院党委对学院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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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政治学院党委
发文日期:201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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