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九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暨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文件

[2015]13


 

关于开展校第九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暨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教工党支部:

为落实校师发[201518号《关于开展第九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和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参见校师发[201518号文件)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学院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

2、各教工党支部成立由支部书记、课程组负责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的推荐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支部的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在学校、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

2、以教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每个支部限推荐1名人选。前两届获评“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一般不再参评。

3、学院共推荐人选5名,从中遴选出1名人选参加学校评选。未获学校表彰的支部推荐人选作为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由学院党委予以表彰。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教工党支部推荐和材料报送:515525,各教工党支部组织所在支部、课程组全体在职教职工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根据要求和对照评选条件,在本支部推荐出1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并于525前将“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院党委办公室(所需表格请参见校师发[201518号文件的附件)

2、学院党委组织推荐:526---5月28,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上报的材料组织推荐工作。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讨论、确定1名候选人,并在学院网页的公告栏公示5天,65前上报。

3、表彰奖励:6月中下旬,学院党委对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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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政治学院党委

发文日期:20150514

 

 

点击: 时间:2015-05-22 编辑:陈孔祥  预审:boda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