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培养教育,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学生党员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 长:傅绪中
副校长:梁齐军
指导教师:张正光
班主任:周 楠
二、培训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预备党员和未参加同类培训的学生正式党员。
三、培训主题
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
四、时间安排
第3周至第4 周(2月27日-3月12日):组织报名,制订教学和实践活动计划,报学校党校备案;
第5周至第10周(3月13日-4月23日):举行开班典礼,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第11周至第12周(4月24日-5月7日):统一考试,总结交流,结业颁证。
五、培训任务
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注重开展以下教育培训:
1.党章党规和党风党纪党史教育培训,砥砺品行,锤炼党性。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教育培训。
2.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4.形势与政策教育。
5.新时期共产党员党性修养。
六、培训形式
1.专题辅导。分党校将聘请学院领导、关工委成员、党建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个人要结合印发的《学习资料》,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实践锻炼。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知识竞赛、读书报告等活动;结合结对共建,开展走访慰问、志愿帮扶活动;结合党员承诺践诺,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实践活动;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与践行党员标准,开展专题座谈研讨等。
本期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一般不少于12学时,实践教学一般不少于8学时。
4.结业考核。每位学员要根据学习、实践和讨论情况,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填写党校学员结业鉴定表。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将组织结业考试,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结业考核结果作为党员评优、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培训工作,切实通知到位、保证学员出勤率,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全体学员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如有学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本人递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党委批准后统一报学校党校备案。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823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