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积极筹建“法律援助中心”

56下午,芜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金昌军书记、张修才副局长应邀到学院就筹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事宜进行商谈。政法学院党政领导、法律系主任、法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教学法庭实验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谈。此次会谈由院党委书记陈孔祥主持。

双方就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条件、程序、机构设置及工作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并达成了以下五点共识:一是致力于毕业生实习、就业与创业;二是侧重于公益事业;三是寻求政府支持;四是整合双方资源;五是创建法律援助示范中心。

双方商定,该中心组成人员以热爱公益事业的、不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学教师为主,坚持自愿加入原则;着手建立规章制度,包括接待登记制度,案件受理、批办、办理、结案制度,援助申请制度、反馈回访制度等;通过司法局与民政局、工会、劳动局、地方公检法、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等建立工作联系;支持政法学院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所需办案经费由司法局通过政府专项经费解决。

 

 

 

 

点击: 时间:2010-05-07 编辑:王俊荣  预审:boda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