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编辑:汤小宾          时间:2021-06-25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管理各项工作,增加学院信息透明度,使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院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原则:院党委集中领导,党政共管,工会协调,执委会监督,广大教职工参与。

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教执委主任委员)、院长

副组长:工会主席教代会副主任委员)

成  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副主席、教授委员主任、各支部书记等。

第二条 院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相关制度性文件

   3.教学、科研、教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奖的评选与奖励办法

  4.学院经费收支(包括创收经费)和经费管理情况,包括:经费预、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情况;各种经费的管理制度及使用情况。

  5. 学院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情况;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晋级晋职的名额分配、评聘办法和结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量计算标准与岗位津贴分配原则,比例计算办法;教职工工资晋升及福利、人员奖惩办法和情况等。

  6. 学院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学院师资培养规划;学科及学术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及办法;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荣誉评选结果。

  7. 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费使用状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院长(一支笔)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8.各类学生(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的招生录取、推免、授予学位以及就业情况。

  9.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发放办法,以及学生集体、个人评优评先,各类违纪违法的处理结果。

  10.其他与我院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1. 学院教代会、工会委员会,二级教代会年会

 2. 学院党政联席会、执委会、工会、学生会、研究生会;

 3.学院宣传栏、学院网络公告;

 4.全院教职工大会

  第四条 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教代会执委会自然为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教代会执委主任为监督小组组长。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在院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随时监督院务公开事项是否及时、全面和真实;

  2.及时收集、反映我院教职工和学生对院务公开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与工会等组织一起就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重大事项向我院相关内设机构提出公开要求;

  4.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促有关人员和机构做好此项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6